来源:日照他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4-12-14 05:26:48 [举报]
在经济、民事案件中的许多文书需判断注墨时序,借以确定案件的事实。某些特定文书或重要文书形成时,要求先书写或打印文字,审核无误后才盖印公章印文,即先墨后朱。当事人在伪造这类文书时,采取非正常手段先盗盖印文后再填写文字,即文书形成过程反序,通过朱墨时序鉴定可疑认定文书的真伪,在经济、民事案件中,通过鉴定文书上印文与其他笔迹形成的先后次序,可疑确认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为法庭审理提供依据。
随着现代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在墨水、笔具和打印、复印、印刷技术不断进步更新背景下,为了准确判定文件物证中朱墨交叉时序的问题,针对检材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尽量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检验,互为补充和印证,使得出的鉴定意见更为科学客观。同时,借助各种新型仪器和的方法,加大科研力度,研究出更有效的检验方法,制定出有效的鉴定标准和有指导性的技术规范,走出误区,使朱墨时序鉴定技术不断科学化、标准化。
在一般争议纠纷产生时申请此鉴定项目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因委托方是对文件的真实性存疑,不要仅局限于所能想到的朱墨时序鉴定提出申请;
2、对有朱墨交叉的文件,如印文、指印等均为真实的一般委托方(疑义方)在诉讼中一定要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庭审质证准备。因为逻辑上一般该文件出自(委托方)疑义方,文件的制作形成过程是在疑义方完成的,其存在不按常理出牌的嫌疑,即使鉴定意见对委托方有利,对方当事人可以顺水推舟,致使鉴定意见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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