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基于材料特性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
盖印形成时间鉴定(文件上加盖印文的形成时间)类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1、检材。盖印形成时间鉴定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加盖印文的形成时间有异议 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
2、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同期和前后相近年份或月份的同 一枚印章盖印的材料。如: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发的文件、报表,单位同期和怀疑时间段的每月纳税报表中的印鉴样式,好每月能提供一枚印文样本。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扫描。
印刷文件鉴定又称机制文件鉴定。指采用各种印刷技术形成的文件的总称。包括打印文件、复印文件、传真文件、制版印刷文件、特种印刷文件等。印刷文件鉴定是指利用知识通过对可疑文件进行分析、比较和鉴别,确定文件物证的印刷工具、印刷方法、印刷过程及来源、关系等的技术。印刷文件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件的来源、关系等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特种文件鉴定的流程一般如下:
申请与委托
当事人或办案机关向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出具正式的鉴定委托书,明确鉴定事项,如判断货币、证照、票据等特种文件的真伪等,并提供与鉴定相关的情况说明等。
受理与准备
审查委托: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审查其合法性和完整性,包括委托手续是否、委托人身份是否合法等,确认无误后正式受理。
收集材料:鉴定人向委托方了解与鉴定相关的情况,如案事件发生的经过等,同时要求委托方提供检材特种文件及相关标准样本、技术资料等。若委托方不能提供,鉴定机构可在征得同意后查询相关技术数据库或样册。
准备设备:准备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如放大镜、显微镜、验钞机、身份证鉴别仪等,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
特种文件实施鉴定
构成要素分析:根据检材特种文件的种类及其功能特性,分析构成检材特种文件的要素及其内容,如文件的规格、文字图案、信息内容等,并对照标准样本或技术标准,查看有无明显缺失或错误。
制作方法检验:对检材特种文件的印刷方法、印刷工艺特点及印刷材料特性进行检验分析,如判断是何种印刷方式,分析纸张、墨迹等印刷材料的特性。
防伪特征检验:运用各种检验方法,如宏观检验、显微检验、红外检验、紫外检验、荧光检验等,对特种文件的防伪特征进行检验,如观察水印、安全线、荧光标记、微缩文字等是否符合特征。
变造痕迹检验:仔细检查检材特种文件有无变造痕迹,如是否存在添改、刮擦、拼凑、掩盖、换页等情况。
形成意见
综合分析:鉴定人根据各项检验结果,结合知识和经验,对检材特种文件的制作方法、真伪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内部审核:初步鉴定意见形成后,需经鉴定机构内部审核,确保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审核人员会对鉴定过程、方法、依据等进行全面审查。
出具报告
审核通过后,鉴定机构正式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详细记录鉴定过程、方法、结果及结论,并附上必要的图表、照片等附件,鉴定报告需具备规范性和完整性,能够清晰地表达鉴定意见和依据。
异议与复核
当事人如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办案机关提出复核或重新鉴定的申请,办案机关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复核或重新鉴定程序,复核或重新鉴定可能会由原鉴定机构或其他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