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指纹能使手在接触物件时增加摩擦力,从而更容易发力及抓紧物件,它是人类进化过程式中自然形成的。 伸出手,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小小的指纹也分三种类型:有同心圆或螺旋纹线,看上去像水中漩涡的,叫斗形纹(whorl);有的纹线是一边开口的,即像簸箕似的,叫箕形纹(loop);有的纹形像弓一样,叫弓形纹(arch)。除总体形状不同之外,各人指纹纹形的多少、长短也不同。
早期指纹学的发展
中国是早运用指纹技术的国家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西周,人们在签署契约、供状画押时就捺手印了 《秦简·封诊式》“穴盗”篇就有记载系统研究指纹及其人身识别价值的是人对犯罪侦查方法作出的贡献。
指纹技术起源于中国,据考古实物和史料记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指纹技术发端于制陶术。据考证,在不晚于公元前1620年,由于千百次的制陶活动,指纹无数次地在陶坯上反复地展现其形象,终于有一 天,指纹的特性被发现,充满想象力的先民将其应用到经济交易活动中。主要应用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和手相术。由此看见,在指纹技术理论方面,我国早发现指纹人各不同和不变。实践上,我国也是早将指纹应用于个人识别的国家。是指纹学的发源地。但早期运用指纹的事例并不表明人类已经将指纹用于人身同一认定。实际上认识到手印所产生的不同纹线形态和运用这些不同形态的纹线去解决人的同一认定是有本质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