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物证与一般书证不同,它是以文件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书面材料,文件的物质属性主要包括文件的存在方式、文件的外部形态以及文件的特征特性等。而书证是以其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作为书证的文件使用时一般不需要检验,只须对其内容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只有在对书证物质属性发生怀疑或是书证内容无法辩认时才需要对其进行技术鉴定,如怀疑其被篡改伪造或是文字内容模糊不清时。这时该书证就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书证了,它同时也具有了物证的属性。作为物证的文件大多也具有书证的性质,如反动标语、反动传单以及被篡改伪造的票据等, 其内容所能说明的属于书证,其物质特性证明的则属于物证。而文件检验技术检验鉴定的只是其物质属性的哪一部分,属于书证的哪部分内容不应涉及。对于物证的文件一般都要运用的知识或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检验鉴定,以达到以文件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笔迹检验的对象是案件中的各种笔迹物证。笔迹检验是在研究认识个人书写习惯的基础上,对两部分笔迹进行比较鉴别,以确定它们是否为一人所写的检验过程。通过笔迹检验可以证明:物证笔迹是否为某人所写;几起案件中的物证笔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一份物证笔迹材料中的几个部分是一人所写还是多人所写。
笔迹鉴定是一种通过分析和比较文字的笔迹特点来确定文档的真伪、作者身份或者文档之间的联系的方法。笔迹鉴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样本:收集涉案文档或者涉嫌伪造文档的原件作为样本,同时还可以收集已知作者的文档作为对比样本。
2. 分析笔迹特点:通过观察文档中的笔画、字形、字迹压力、字间距、字体倾斜等笔迹特点,分析文档的笔迹特征。
3. 比对样本:将被鉴定文档的笔迹特点与已知作者的样本进行比对,寻找相似之处或者矛盾之处。
4. 评估结论:根据比对结果,评估被鉴定文档的真伪、作者身份或者文档之间的联系,并给出相应的结论。
需要注意的是,笔迹鉴定并非准确,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证据。鉴定结果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人的写作习惯变化、时间的推移等。因此,在进行笔迹鉴定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