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终生不变,人各不同,是世界上公认的也是重要的个体特征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刑事侦探和保密工作之中。我国古代就在文契上使用指印,是世界上早使用指印的国家。手掌上的皮肤不断分泌汗液,即便看起来很干净的手,当与其他物体表面接触也能留下汗垢指印。
大家都知道,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指纹,它还有以下特征:
1,从出生到死亡,人的指纹模式是不变的。
2,当皮肤再生时,指纹也会再生,所以用酸烧或是动手术并不一定能改变指纹。
3,指纹在人死后是后腐烂的几个部位之一,可以识别死去几年的死者身份。
4,手掌上的纹路和指纹一样,也可以帮助破案。
5,能留下指纹的物品包括纸,油漆过的物体,未漆过的木头,植物,玻璃以及大多数金属(橡皮手套上也会有,不过,除非歹徒离开前把它仍下,否则你没法搞到它)。不可能留下指纹的物品有石头,石材和砖头。
指纹鉴定广泛运用于刑事侦查、安全检查、人员管理等领域。指纹鉴定的过程一般包括采集指纹样本、处理指纹图像、提取指纹特征、比对识别等步骤。随着科技的发展,指纹鉴定技术也不断更新和完善,现在已经可以通过电子设备快速、准确地进行指纹鉴定。
早期指纹学的发展
中国是早运用指纹技术的国家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西周,人们在签署契约、供状画押时就捺手印了 《秦简·封诊式》“穴盗”篇就有记载系统研究指纹及其人身识别价值的是人对犯罪侦查方法作出的贡献。
指纹技术起源于中国,据考古实物和史料记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指纹技术发端于制陶术。据考证,在不晚于公元前1620年,由于千百次的制陶活动,指纹无数次地在陶坯上反复地展现其形象,终于有一 天,指纹的特性被发现,充满想象力的先民将其应用到经济交易活动中。主要应用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和手相术。由此看见,在指纹技术理论方面,我国早发现指纹人各不同和不变。实践上,我国也是早将指纹应用于个人识别的国家。是指纹学的发源地。但早期运用指纹的事例并不表明人类已经将指纹用于人身同一认定。实际上认识到手印所产生的不同纹线形态和运用这些不同形态的纹线去解决人的同一认定是有本质区别的。
指纹学兴起于欧洲。19世纪由于当时资本的生产推动了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的迅猛发展。其中人体解剖学、组织学和生理学的发展,直接为指纹学打下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同时,于犯罪斗争的需要也直接推动了指纹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