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损文件检验的对象是各种被污染损坏、难以辩认或是怀疑被篡改伪造的文件物证。污损文件检验是在研究认识各种污损文件物证形成和变化规律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理化技术手段,对污损文件物证进行的整复和显现,或确定文件物证的制成时间揭露变造事实。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笔迹鉴定是一种通过分析和比较文字的笔迹特点来确定文档的真伪、作者身份或者文档之间的联系的方法。笔迹鉴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样本:收集涉案文档或者涉嫌伪造文档的原件作为样本,同时还可以收集已知作者的文档作为对比样本。
2. 分析笔迹特点:通过观察文档中的笔画、字形、字迹压力、字间距、字体倾斜等笔迹特点,分析文档的笔迹特征。
3. 比对样本:将被鉴定文档的笔迹特点与已知作者的样本进行比对,寻找相似之处或者矛盾之处。
4. 评估结论:根据比对结果,评估被鉴定文档的真伪、作者身份或者文档之间的联系,并给出相应的结论。
需要注意的是,笔迹鉴定并非准确,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证据。鉴定结果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人的写作习惯变化、时间的推移等。因此,在进行笔迹鉴定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