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技术起源于中国,据考古实物和史料记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指纹技术发端于制陶术。据考证,在不晚于公元前1620年,由于千百次的制陶活动,指纹无数次地在陶坯上反复地展现其形象,终于有一 天,指纹的特性被发现,充满想象力的先民将其应用到经济交易活动中。主要应用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和手相术。由此看见,在指纹技术理论方面,我国早发现指纹人各不同和不变。实践上,我国也是早将指纹应用于个人识别的国家。是指纹学的发源地。但早期运用指纹的事例并不表明人类已经将指纹用于人身同一认定。实际上认识到手印所产生的不同纹线形态和运用这些不同形态的纹线去解决人的同一认定是有本质区别的。
指纹鉴定主要分为两个步骤:指纹提取和指纹比对。指纹提取是将现场采集到的指纹图案从物体表面提取出来,可以使用粉末、化学试剂、光学设备等方法进行提取。指纹比对是将提取到的指纹与嫌疑人或已知指纹数据库中的指纹进行比对,以确定是否存在匹配。
此外,指纹鉴定也无法确定指纹是何时留下的,因此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总体而言,指纹鉴定是一种可靠的刑事侦查技术,在犯罪侦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科技的进步,指纹鉴定技术也在不断发展,更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