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可以分为三类:
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稳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常见的指纹。
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类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类潜伏的指纹。
提取指纹的方法: 鉴识人员常接触到的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指纹鉴定广泛运用于刑事侦查、安全检查、人员管理等领域。指纹鉴定的过程一般包括采集指纹样本、处理指纹图像、提取指纹特征、比对识别等步骤。随着科技的发展,指纹鉴定技术也不断更新和完善,现在已经可以通过电子设备快速、准确地进行指纹鉴定。
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指纹能使手在接触物件时增加摩擦力,从而更容易发力及抓紧物件。是人类进化过程式中自然形成的。
细节点检测就是在指纹图像中找到脊终点和分叉点两个细节特征。一般来说,如果指纹图像能够很好的分割,那么对于细节特征提取来说,就仅仅是对细化的指纹图像进行沿脊线的点的判断,提取细节点生成特征向量。对应于后续处理中的点模式指纹匹配算法,在此将一个细节点及其近的5个点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特征向量,将一枚指纹用特征向量组来表示,两个特征向量组的匹配也就是两枚指纹的匹配。
指纹学兴起于欧洲。19世纪由于当时资本的生产推动了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的迅猛发展。其中人体解剖学、组织学和生理学的发展,直接为指纹学打下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同时,于犯罪斗争的需要也直接推动了指纹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