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鉴定”是对可疑文件(检材)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问题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文本内容鉴定包括通过书面言语分析,判断检材文本作者的地域、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属性;通过文本格式、内容、书面言语特征等的比较检验,分析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文本的相互关系等。
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判断文件真伪的途径之一,许多案件审理过程中,文件形成时间往往是各方争议的焦点。鉴定文件形成时间的方法,鉴定提出了许多检验方法, 包括墨迹(包括印文印迹)的形成时间、纸制品的形成时间及文件内容的系统性分析,但由于影响文件形成时间检验的因素众多且复杂,目前对于文件形成时间的鉴定,仍没有形成系统的鉴定理论和方法。
文书形成时间主要涉及的书写工具:中性笔(即签字笔)、圆珠笔、钢笔、毛笔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涉及的文件: 激光打印文件、喷墨打印文件
文书行程时间涉及的其他材料:印章,印文,捺印手印的印油、印泥
委托方对于书写时间鉴定的要求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相对形成时间是否存在差异鉴定,另一种则是单一材料形成时间争议鉴定。
委托鉴定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准备送检材料、填写申请委托书、签订协议、提供有效证件和缴纳鉴定费,后领取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