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物证与一般书证不同,它是以文件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书面材料,文件的物质属性主要包括文件的存在方式、文件的外部形态以及文件的特征特性等。而书证是以其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作为书证的文件使用时一般不需要检验,只须对其内容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只有在对书证物质属性发生怀疑或是书证内容无法辩认时才需要对其进行技术鉴定,如怀疑其被篡改伪造或是文字内容模糊不清时。这时该书证就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书证了,它同时也具有了物证的属性。作为物证的文件大多也具有书证的性质,如反动标语、反动传单以及被篡改伪造的票据等, 其内容所能说明的属于书证,其物质特性证明的则属于物证。而文件检验技术检验鉴定的只是其物质属性的哪一部分,属于书证的哪部分内容不应涉及。对于物证的文件一般都要运用的知识或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检验鉴定,以达到以文件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文件检验是以众多学科知识为基础,研究识别鉴定文件物证理论和方法的科学,是确定文件与案件事实与当事人或嫌疑人关系的侦查和司法鉴定的手段。
文件检验的对象是案件中的各种文件物证,但由于文件物证复杂多样,与案件中的联系及检验 的目的和方法又不尽相同,使文件检验内容较广分支较多。主要包括笔迹检验、言语识别(含声纹鉴定)、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和人相检验六大内容。但考虑到实际工作状况及一些内容的特殊性,这里把声纹鉴定、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和人相检验抽离出去阐述,其余内容不变。
文件物质材料主要包括制作文件的墨水、油墨、纸张、胶水、浆糊等。文件物质材料检验是运用一定的物理或化学技术手段,对文件物证的物质材料从结构、成分及其它特征上进行鉴别,以确定其种类牌号及来源出处;同时还可确定它与某嫌疑人占有的类似物质材料是否在种类上相同,为澄清嫌疑认定罪犯提供旁证。
笔迹鉴定服务是一种通过对文书、签名等书写形式进行分析和比对,来确定文书的真实性、作者身份等问题的服务。笔迹鉴定服务通常由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提供,他们通过对文书的字形、线条、压力、速度、倾斜度等特征进行观察和比对,以确定文书是否由同一人所写,从而判断文书的真实性和作者身份。
笔迹鉴定是指通过对一个人的笔迹进行分析和比对,来确定该人是否是某个文件或签名的作者。笔迹鉴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样本:收集被鉴定人的多个笔迹样本,包括手写文本、签名等。
2. 特征分析:对样本进行特征分析,包括字母形状、线条粗细、字母间距、笔画顺序等方面的特征。
3. 比对鉴定:将被鉴定人的笔迹样本与目标文件或签名进行对比鉴定,判断是否存在相似的特征。
4. 统计分析:通过统计学方法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评估鉴定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需要注意的是,笔迹鉴定并非准确,鉴定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误差。因此,在法律诉讼等重要场合,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和意见来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