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文件检验的对象是各种印刷文件物证。印刷文件包括各种制版印刷的文件、打印复印的文件以及压印的印文戳记等。印刷文件检验是在研究认识各种印刷方法和印刷工具材料特性的基础上,对印刷文件物证进行的分析判断。通过检验可以确定文件物证的印刷方法;可以确定可疑文件是否为伪造的;可以确定文件物证是否为某一印刷工具所印刷;还可确定可疑的文件物证与某单位或某嫌疑人占有的同种印刷品之间的页次关系等。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笔迹鉴定是一种通过对比和分析文字的书写特点来确定文稿的真实性、作者身份以及时间等信息的方法。笔迹鉴定主要依靠的笔迹鉴定师进行,他们通过观察和对比不同文稿的笔迹特征,如笔画形态、笔压、笔画连接、书写速度等,来判断是否由同一人书写。此外,还可以通过检测文稿上的墨迹、纸张质量、笔迹痕迹等来获取更多的信息,进一步判断文稿的真实性和作者身份。 笔迹鉴定在司法领域、历史研究、文物鉴定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但需要注意的是,笔迹鉴定并非准确,因为笔迹受到个体差异、书写环境、心理状态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因此,在进行笔迹鉴定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判断,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