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的科学依据是什么?
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的书写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语言、文字作为主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巩固的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与笔迹两者是客体与客体反映对象的关系。书写动作表现为笔迹,而书写习惯寓于书写动作之中。书写习惯只有通过笔迹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认识和运用。因为没有笔迹就无从考察书写习惯,认识书写习惯从研究笔迹入手。笔迹鉴定就是通过分析比较检材笔迹与供鉴定人的样本笔迹,确定两者是否由同一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从而根据习惯体系的异同,肯定或否认检材笔迹的书写人,为司法或动提供有力的依据。
说起笔迹鉴定,在外人看来就是形态学上的像与不像,结论无非是肯定/否定,闭着眼睛猜都有一半几率猜对,所以大部分人都会怀疑笔迹鉴定是否可靠,原因是大家不清楚笔迹鉴定到底怎么看、看什么。
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笔迹鉴定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笔迹鉴定的检材或样本是复印件: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提交复印件,对复印件无争议,鉴定机构一般可以受理委托。但是笔迹经过复印,笔画、运笔等特征容易被破坏,能够获得的信息相对较少,一般无法受理。 笔迹鉴定的检材或样本是复写件:复写件指用复写纸书写的文件。复写件的整篇字迹鉴定一般可以受理。但如果只鉴定签名,存在通过复写纸描摹签名难以辨别的可能,一般无法受理。 笔迹鉴定的检材或样本是扫描件:扫描件图像存在被处理的可能,一般无法受理。
笔迹鉴定是一种通过分析、比较和评估书写样式来确定文书或文件的真实性、作者身份以及可能的伪造或篡改的技术方法。笔迹鉴定通常会结合使用光学显微镜、对比显微镜、放大镜和计算机图像分析等工具和技术来进行分析。他们会观察和评估书写的线条、弧度、压力、速度、笔画特征、字母形状等方面的特征,以确定是否存在一致性或不一致性。通过对比被鉴定文书的笔迹特征与已知样本的对比,鉴定人员可以得出结论。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笔迹鉴定并非准确,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误差,因此在司法领域中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证据来作出判断。
笔迹鉴定服务是一种通过分析和比对笔迹特征来确定文书或签名的真伪、真实性以及可能的撰写者身份的服务。通过对比被鉴定文书或签名的笔画、线条、压力、速度、连接方式等特征,鉴定可以判断是否是同一人所写,或者是否存在伪造、模仿、篡改等情况。